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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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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扎实的原子与分子物理及凝聚态物理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二、研究方向:
 1、原子与分子物理
 2、凝聚态物理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1、脱产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约各占一半。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1-3学期。
     2、在职人员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一年。
     3、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答辩;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学习年限。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硕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4、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时间。
 四、课程设置及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学习过程中至少应修满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0学分,必修课中的学位课应不低于18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0学时,1学分)和自然辩证法概论(40学时,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100学时,3学分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不少于10学分。
      必修课程的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评定成绩。选修课程由各任课教师自行选择考核方式。
 五、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要求查找和阅读教师指定的专题,并且写一篇调研报告,通过,可获得1学分。
 六、开题报告
 教师为学生确定论文选题,学生在第四学期举行开题报告,通过,可获得1学分。
 七、中期考核
 在论文工作中期,组织各方向学术带头人统一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八、论文工作
     导师随时检查学生的论文工作进度,保证学生能如期进行答辩。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学生,须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按肄业处理。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精通一门外语,具有扎实的原子与分子物理及凝聚态物理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

      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3、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位考试课程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学时:课内40学时

      学分:2学分

      2、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英、日、俄、德、法等)的教学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两部分。

      基础外语的课堂教学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专业外语的教学及考核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自行安排。

      学时:120学时(基础外语90学时,专业外语30学时)。

      学分:4学分(基础外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两类课程的最低学分为6学分,其中基础理论课不低于4学分。

      4、第二外国语(英、日、德、法、俄等)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选修。

      学时:80学时

      学分:2学分

      5、学位课程考试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均为考试课,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学位课程考试,获得相应学分。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

      3、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在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五、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确定博士研究生的选题范围,最迟在第三学期初举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公开进行,通过可获1学分。      

六、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4个内容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公开举行1次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完成以上各环节,可获得2学分。      

七、论文中期检查

 在论文工作中期,组织各方向学术带头人统一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八、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金本要求及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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