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部门介绍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武装部职能
一、负责学校全日制本(预)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和思想政治状况;牵头负责学校“引领工程”相关工作;指导学院开展富有成效和特色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红色园丁”、学生工作干部培训、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等相关工作开展。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预)科学生组织发展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吉林大学党员先锋”微信平台建设及运营,
本(预)科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在学生中开展党的专题教育等活动,推进落实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牵头做好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博士生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的选聘及管理工作,对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考评。
四、负责统筹本(预)科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应对学生群体的校园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好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处理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思政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少数民族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指导工作。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学生办事大厅窗口业务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本(预)科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学业指导助理选聘、学业困难关注对象认定及帮扶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生档案、过程档案存管工作;负责学生档案查(借)阅、调档、毕业生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本(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选树学生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强化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考核、监督和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困难学生走访调研、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资助理论研究及宣传推广工作。
八、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相关工作,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发展型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应征入伍(退伍、直招士官)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相关选拔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生公寓整体调配和室内家具配备;负责提出全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建议,财务收费住宿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负责吉林大学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培养单位做好住宿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公寓文化建设、安全卫生检查等工作。
十、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研究,做好相关科研项目立结项工作,定期出版《高校学生工作》集刊。
十一、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学生数据库。负责 “红云社团”的建设及培训。
十二、负责国旗班和仪仗队、大学生预备连管理和组织发展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本(预)科学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体项目训练比赛;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和退伍复学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拥军、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登记编组及训练等事项,负责学校人防工程及防空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和防空演练。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