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校级文件 > 正文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时间:2021-03-11 浏览量: 编辑:wangzhan3

校发〔2020〕446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三全育人”理念和主体责任,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提升本科教学服务管理水平,激发全校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学院、中心,承担本科教学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室、部门。

(二)先进个人:从事本科教学服务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教务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秘书等)。

二、评选名额和时间

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先进集体 10 个;先进个人 30 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本为本”,遵循“四个回归”,“三全育人”主体意识强,一流本科建设成果显著。

2. 本科教育理念先进,人才培养体系完备,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本科教学运行平稳有序,服务对象满意率高。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在课堂教学(在线教学)、实践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国际合作、创新创业教育等人才培养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3. 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作用,教学基层组织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师能力提升和综合评价高,成效显著。

4.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率高,社会评价和反馈良好。

5. 教学管理工作研究成果显著,公开发表有关教学管理新思路、新方法等论文,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6. 本科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队伍人员配备合理、队伍稳定, 工作效率高,教学档案齐备,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学生获得感、关怀感强烈。

7. 圆满完成本科教学年度任务。

(二)先进个人

1.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了解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 熟悉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政策和制度,掌握教学管

3. 理工作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认真履行“三全育人”职责,熟练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组织性、纪律性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本科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和服务。

4. 工作条理清晰,思路清楚,责任心强,能够按照学校要求, 及时、准确、高效上报各类数据、信息和材料。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强,服务优良,秉公办事,任劳任怨, 不计个人得失。

5. 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教学管理研究与教学改革,善于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师生满意度高,有典型工作事迹。

6. 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表现优异。

四、评选程序

(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愿申报;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 1-2 人参评。

(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学院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观测点统计表》。

(三)学校专家组由校教学委员会、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13-15人(单数)构成,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最终评选。

(四)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五)每年年底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评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先进集体奖励 20,000 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人。

六、其他

(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是我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本科教学单位将注意力聚焦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深挖典型, 积极参与。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吉林大学先进本科教学管理干部评选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2020 年 12 月 20 日第二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话:0455-8515-3819
邮箱:zlpgk@www.hogge1.com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