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日期:2023-09-24
编校: 韩帅
审核: 张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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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霍睿 图片/方卫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9月22日下午,吉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在中心校区鼎新大讲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受邀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和原创性贡献”的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姜治莹主持。
姜治莹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和原创性贡献,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务实之举,也是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宣部、中组部近日联合印发的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意见的主动之为。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地位、丰富内涵、实践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不断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持续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本领。
姜治莹高度肯定和评价了张文显教授为新中国法治建设、法学教育、法学学术研究以及吉林大学事业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他指出,专题辅导报告视野宏阔、思想深刻,兼具战略高度与政策导向,通过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解析,进一步明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历史必然、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不仅有助于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更加提升了将博大精深的思想观点转化为依法治校生动实践的政治能力。全校上下要不断强化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动实践,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彰显吉大力量,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扛起吉大担当。
“怎样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从哪里来?”“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道路怎么走?”“法治建设的抓手是什么?”……张文显教授的报告结合理论与实际,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两个维度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全面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过程,详细解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使师生们进一步明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历史必然、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和实践认同。
张文显表示,伟大的时代产生伟大的理论,而伟大的理论又指引伟大的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实践的过程,也是长期理论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从“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再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同志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和杰出贡献者,党的二十大开辟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的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所以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于它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人类法治文明做出了原创性贡献,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划时代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论”“法治体系论”“法治轨道论”“法治文明论”等内容。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讲好中国法治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校部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法学院师生代表现场聆听报告。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各教学单位师生代表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