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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鹏教授:建设世界一流的吉林大学法学学科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3日 21:5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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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包括吉林大学在内的一系列高校,都在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而奋发图强、积极努力。一个大学要想迈入一流,不是身处一流的城市、拥有一流的建筑、采购了一流的设备就可以达成目标的,一流大学需要有一个个一流的学院、一个个一流的学科。所以,作为吉林大学的组成部分,法学院要认真面对、缜密筹划、着力解决如何在东北、在长春、在吉林大学建设好一流的法学学科这一问题,这不仅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给我们这代人提出的历史性课题,也是中国法治发展给包括我们在内的法学教育界准备的挑战性考卷,更是中国迈向世界强国、走向全球治理中心的新时代所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一、破除对一流法学学科的迷信认知

在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的历史进程中,我们要形成清晰且准确的时空定位。有一些法学教育工作者对于法学学科历史发展进程和当今世界所处的状况有些模糊的认识,容易将其所不了解的法学教育机构、法学教育体制理想化、神圣化,甚至认为,某些国家的法学教育高不可攀、遥不可及,不仅是我们要学习的典范,还是我们要模仿的榜样。

然而,如果我们对高等教育发展史有较为明晰的认识,就不难了解到,起源于西方的法学教育,最初规模很小,层次很低,内容单调,经历数百年的发展,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始终存在问题。世界各地的法学教育部门,只要还在积极进取,就一直忧虑着是否有足够优秀的老师引领学生前进,法学教育是否能够应对社会实践。那些试图走在学科建设前沿的法学院,总是在考虑如何与社会相接轨,如何响应时代的要求,如何进行改进和革新,使法学教育不至于落伍于法治发展;所有的法学教育部门都同样面对着“知识传授还是能力培养”之间的矛盾,都面临着教学内容繁多和学生时间精力有限之间的困局。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本身是一种技艺,并不像计算机一样可以迭代发展,每一个法学院的教师、法科学生都必须从教学和法律的ABC开始,这同样也就意味着,起步晚不等于赶不上,起步早也不等于总是领跑者。各国、各地区的法学教育不可能有本质的、天然的差异,先行者的历史并不必然会转化为能力上的碾压式优势。

所以,尽管某些国家、某些大学在法学教育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法学教育有很多可供参照之处,但是他们的长处不难借鉴,他们的经验不难汲取。在法治发展进程中,我们也同样积累了自身的经验,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尤其是,党的领导下形成的国家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态势、社会积极协调发展氛围,为法学教育提供了可靠、可期的外部环境。如是之故,我们无需妄自菲薄,只要妥当地定准了方向,找到了合适的方法,充分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活力,建设成世界一流的法学教育就绝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二、摒弃教学研究中华而不实的作风

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不是靠虚张声势的花架子、假把式就能实现,需要扎扎实实地真抓实干;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也不是靠贴几条标语、喊几句口号就能做到目标,需要在守正中创新,需要在求实中创新。

真抓实干、守正创新,要求在学科建设中避免华而不实的举措。要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到真正有用的事物上,避免被一些冗余的信息和无效的目标干扰,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可以说,在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凡是不能提升学科的实力、促进学科人才成长、改进培养方式方法的,都要三思而行,谨慎推进。要省去法学教育与研究中表面上看起来虎虎生风,但效果上却根本没有触动学科发展真正内核的行为;减少形式上花枝招展实质上却根本无法提升学科声誉和魅力的手段。当今世界,乱花渐欲迷人眼。无论是摆在法学教育机构面前的机会,还是摆在老师和学生面前的诱惑,都数量众多、良莠不齐。这就需要法学教育的从业者有一种看清时局的战略定力,要分清是非、明辨对错、洞彻虚实。

对于当今世界一流的法学院而言,它需要具备的条件与需要达到的标准就是:在学术上享有全球性的声誉,拥有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学者,拥有在世界上产生深远意义的学说和学派,提出了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了解和认同的法学观念、法治概念,主办的学术期刊杂志、出版的系列丛书具有全球性的影响,在教学上获得全球性的认同,培养出的学生被下一环节的接受者高度评价,校友取得了公认的成绩,具有全球的竞争力,在国家的法律实务领域贡献卓著,在国际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享有盛名;在法学教育上效果显著,尤其是助力于教师提升真本领、拓展新视野;助力于学生形成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学到真知识、新知识,锻炼到真能力。只有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才能够保证法学教育、法学学科发展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而不至于歧路亡羊、南辕北辙。

三、提升一流法学学科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理工学科而言,一流学科的建设发展很可能需要一流的外部环境、一流的实验设施。但是,法学学科是一个以基本知识和判断思考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如果把所有的相关因素做排列,而后最大程度的简化,良好的法学学科其实仅仅需要“好老师”和“好学生”。有了这两项,法学学科就可以羽翼丰满、展翅高飞,反之,缺了这两项,即使拥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良好条件,也无法的到成功。具体来看,就当前的法学学科建设发展而言,其核心竞争力包括一流教师、一流学术、一流课程与一流文化。

一流教师。大学,非有大楼之谓,而有大师之谓也。一流学科需要一流教师,意味着在这个学科中拥有着一批思考当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最前沿法治问题的头脑。

还记得我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刚读本科一年级的时候,上课的教室里有张文显、郑成良、吴振兴、苏惠祥、崔建远、石少侠、车丕照、霍存福这一些法学的思想者。他们当时还是三四十岁的法学新锐,靠着他们敏锐的眼光、丰厚的知识、广博的视野、深邃的智慧,纵横捭阖、指点江山、点评风物,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在这里领会了法律的魅力,进入了法学之门。

当时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处在吉林大学的新校区,学生的住宿条件很好,但是教学条件乏善可陈。可能拿那种条件和西南联大时期的教学条件去比较,有些过于夸张,但是很难说比20世纪70年代的教学条件有质的飞跃。就是在那样的状况之下,在当时的课堂里走出了在21世纪蜚声中外的法学家,至少在法学教育界,我了解的就包括蔡立东、林维、彭诚信、申卫星、王轶等;在法学教育界之外,更有很多优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可见,法学教育的核心竞争力永远是大师,而不是大楼。

一流学术。在研究型大学里,学术著述是衡量学者的最终标准。有了大师,就能做出引领时代潮流的学术成果,发出时代的强音,吸引来一批又一批来自全国各地、世界各地的优秀学者,释疑解惑、研学论道。这种学术风气会进一步感染和吸引优秀的学生,并且让这些学生在参与教学、科研和相关活动的过程中如沐春风、甘之如饴,由此而螺旋式地提升这个单位的声望和影响。

在吉林大学,具有标志性的法学学术成果引领者法学学科的同仁跟进思考,也引领者中国法学深化开拓,矢志创新。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是这样高水平的顶级成果,让我们被认可和接受。

例如,张文显教授对于中国法治建设不同阶段的深刻理解和阐发,尤其是一系列的引领性论断、标志性理论、里程碑式的著述,是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得以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荣幸地受到中国的各个法学院所肯定和支持的重要原因。数十年来,无数吉林大学的法学学子体会学习到了权利作为法学核心范畴的要义,并且带着这种思想引领、学术引领、观念引领,走向四面八方,建设法治中国,贡献人类命运共同体。

试想,如果没有这样的学术旗帜、研究标范,而只有追随和盲从,人云亦云,即使有再好的物质条件,也很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陈旧落后、被人遗忘。一流法学教育是呼唤着一流学术、也必然会产出一流学术的机制;一流学术也构成了一流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科学灵魂。

一流课程。作为一个教学单位,教学必然是它的核心竞争力。一流学科一定是拥有一批可以传之长久的高水平课程,这里的一流课程并不仅仅是顶级教授讲授的,很有可能是一些没有那么声名卓著、但同样很优秀的老师单独或集体讲授的高水平课程,这样的课程一方面不断与时俱进,更新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也始终传承着一些独有的特色。

例如,吉林大学的法理学系列课程,不仅注重理论的深刻性,也特别注重与时代相结合、与中国社会相结合、与实践前沿相结合,在实践和时代中去拷问法学理论的新内容、新主题、新发展。同样,包括民商法学、刑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国际法这样的传统课程,在时代的发展中不断扬弃以往的内容和形式,更新发展,形成让学生觉得充满魅力、并且形成届届相传具有良好口碑的课程。

一流文化。人们经常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如果从历史的时间角度看,每一个人都是法学院的过客,虽然有极少数老师从法学学科的建设之初就见证着法学院的发展,但是,没有任何人能一直陪着法学院走下去。因此,问题是能够让法学院一直是这个法学院的“营盘”是什么呢?那就是它的文化,尤其是制度和传统。吉林大学法学院形成的力争上游的师生文化、团结奋进的班子文化、尊敬先贤的院史文化,是学院始终保持战斗力的铁打营盘、核心竞争力。

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良好的制度可以遏制住(至少是有效地控制)人性之恶。法学和很多其他学科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洞见了人性中恶的一面,并且在人性恶的前设下去规划制度,由此避免不够良善之人获取更多的利益。良好的制度设计不仅是立法学在法学院的实践,更能让法学院立院长久。例如,吉林大学法学院的酬金分配制度总体上传承了在郑成良教授做院长的时期所形成的基本规范,此后尽管有一些小的调整,方向和方针是一致的。类似地,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学生评奖评优方面,我们也不断探索妥当的制度,避免制度被滥用,避免制度的运行起到不良的结果。故而,学院在民主集中的原则下缜密规划制度,并且让这些制度在运行中得到良好的落实、执行和实施,由此形成了一个“法治”的法学院文化。教师们和同学们努力遵守制度,并且在制度存在缺失弊病的时候,迅速向学院反映,使得相关制度不断的改进和提升,学院相关部门和教师同学对制度进行争辩研讨的时候,我们也提升了对法治价值和作用的认知,深化了对法治需要不断发展、改革完善的必要性的理解。

有年轻人来到法学院的办公区,看到走廊里有一句话深受感动——“让正义的阳光照耀我们”。这是一种很朴素的法治认知,它代表了一个法律人的坦荡胸襟,代表了一个为法治中国而思考、为法治社会而努力的赤子情怀和纯真理念。为此,我们不仅想到、说到,还要做到,这样才可以拍着胸脯说:我们的法学院不仅是“有法学学术的法学院”,而且是“有法治理念的法学院”。

四、把握积极正面因素扼制平庸怠惰

每一个法学院都有它的优长,每一个法学院也都有它的短板。对于法学教育发展进步而言,最重要的是全面认知各项因素,进而扬长避短、取长补短。聚焦吉林大学法学院,如果进行简要的SWOT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它最有力的优点就是传统深厚、形成了良好的学院文化,1948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启的法学教育事业,在文革期间从未中断,留下了良好的声望,也留下了在逆境中奋进、在顺境中腾飞的勇气和精神。

但是它的短板也是非常突出的,那就是人才流出非常显著,这也是社会上对吉林大学法学学科负面认知的关键角度。很少有人(但不是没有人)会评论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某一个老师有什么不好,但是人们都会说,吉林大学的很多老师走了,离开法学院的老师能建一个中国顶级的法学院。应该看到,即使这是事实,也不代表吉林大学法学学科就此衰落,这可能恰恰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吉林大学法学学科培养出人才的优秀程度广受认可;第二,吉林大学一直有培育出新的优秀人才的能力。我经常和同事们说,我们的学者有能力到其他学校(科研单位、政府部门)任职,这本身就意味着学者的成功、法学院的成功。反之,如果我们的同事没有一个人能走出去,那可能是法学院的悲哀,这证明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没有被别人看重。接续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有人会走?背后的原因可能包括有父母需要赡养、有孩子需要抚养;吉林大学法学学科所给予的薪酬待遇不够好;或者在吉林大学法学学科优秀人才过于密集,个人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空间去施展自己的才华。所有这些理由都是正当都是合理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能不能有足够的“向心力”来抵销优秀老师们的“离心力”?尤其是,当这些优秀老师的离心力使他们的离开成为一种不可挽回的事实,后续我们能不能填补上这些老师的流动而造成的空缺和损失?

归根结底,人的问题始终是学科建设的核心问题,能不能够吸引优秀人才,让优秀的人才心情愉快的与我们共建一流法学,这是我们长期的课题。同样,如何让大多数师生不畏“卷”的艰苦和激烈,避免怠惰慵懒地“躺平”,也是我们一直需要警惕的方面。

积极正面的消息是,数年前推进的吉林大学唐敖庆、匡亚明特聘教授体系,使得一批优秀教师的待遇显著提升。据我了解,这一体系中的教师待遇比“长三角”的大多数学校的待遇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院级层面上也努力为积极奋进的教师提供各种各样的条件。令人欣慰的是,吉林省为了留住优秀人才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在制度上给优秀的人才以积极有效的支持。

当然,地域上的问题仍然存在,人们对于吉林大学所在的地区经常还有些疑惑,例如,觉其偏远、觉其寒冷、觉其落后。不过,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很多事务都可以远程完成的,这使得我们教师的国内合作国际合作、包括政学结合,都有着很好的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地域偏远已经不再是一个真正的阻碍,至少不是一个实质性的阻碍。由于地域和气候所带来的生活方式差异,很可能为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深入思考、沉静反思、不断追问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所以,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地偏心不远,穷理思更深。

 

我们将依循着“明德笃行、隆法致公”的院训,坚守着“发展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秉持着“深耕法理、拥抱科技”的研究方向,践行着“思想与智慧并存、情怀与温度共荣”的学院文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吉林大学建设好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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