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9-03点击:

为了保证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免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学院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选拔与推荐程序、过程和结果透明。

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贤明

副组长:于海洋

员:史慕华、张 洁、林奇富、郭 董伟玮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长:陈希贵

员:刘 畅、姚 璐、  赵怡初(学生代表)

三、推免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 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成绩及排名要求

1. 学生推免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是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公示的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且全部成绩必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予以核算,军事教育体育不予核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素质类项目加分规则详见附录1

2.申请普通推荐包含“直博生”“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学生学业成绩以其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4.校际交流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为,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6. 普通推荐(包括“直博生”)的普通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要求与普通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7. 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8. 其他均参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五、推荐程序

1.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成绩核算的限选课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学院成立推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核算学生推免成绩及其对应的各专业排序和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2. 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及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3.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专业学生人数,按照学校下方指标将推免名额分配至各专业。

4.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审核、备案和面试考核工作,依照推免名额人数的120%为限组织面试考核。

5. 组织推免学生参加面试考核,考核通过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 符合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六、推免名额及分配结果

各专业的推免名额=学校下达的常规推荐名额数÷毕业生总人数)×各专业人数+各专业“直博生”人数。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2492






附录1 行政学院本科生素质类项目推免加分标准

类别

加分项目

加分对象

GPA加分上限及认定

备注

一、科研成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负责人

0.1GPA

中间换人不加分

第二名

0.05GPA

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SSCI论文;

发表当年适用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目录论文(SSCI除外);

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论文

一区/A 第一作者

0.2GPA

中间换人不加分

二区/B 第一作者

0.15GPA

三区/C 第一作者

0.125GPA

四区/D 及非ABCD类的北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0.1GPA

二、竞赛获奖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主力队员

(限前六名)

0.2GPA/0.1975GPA/0.1925GPA/ 0.19GPA/0.19GPA/0.19GPA

1.竞赛主办方发布的大赛章程中明确获奖人排序无先后顺序的学科竞赛,获奖队员全部按照第三名进行加分; 2.中间换人不加分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0.18GPA/0.1775GPA/0.1725GPA/ 0.17GPA/0.17GPA/0.17GPA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0.16GPA/0.1575GPA/0.1525GPA/ 0.15GPA/0.15GPA/0.15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0.1GPA/0.0975GPA/0.0925GPA/ 0.09GPA/0.09GPA/0.09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0.09GPA/0.0875GPA/0.0825GPA/ 0.08GPA/0.08GPA/0.08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0.08GPA/0.0775GPA/0.0725GPA/ 0.07GPA/0.07GPA/0.07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0.07GPA/0.0675GPA/0.0625GPA/ 0.06GPA/0.06GPA/0.06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0.06GPA/0.0575GPA/0.0525GPA/ 0.05GPA/0.05GPA/0.05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0.05GPA/0.0475GPA/0.0425GPA/ 0.04GPA/0.04GPA/0.04GPA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

 

 

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单项前三名

体育学院认定加分(最高1.0GPA)。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于所在专项高水平运动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示范影响力、运动竞技能力和竞技寿命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需要和队伍示范要求。

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冠军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

代表学校参加经认证的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大学生艺术团骨干成员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4GPA)。

三、入伍服兵役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退役复学

最高0.2GPA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优秀义务兵

最高0.4GPA

三等功以上

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四、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负责人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2GPA)。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思想政治志愿服务骨干成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加分(最高0.4GPA)。

五、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最高0.2GPA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说明:

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831日。
4.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Copyright©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

访问计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