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8〕2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科学评价当前我国智库的发展现状,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共同启动2018年“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更好地引导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建设与发展,打造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新格局,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
二、奖项设置
2018年评选工作将设置“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三个奖项。
三、评选及组织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联合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共同开展评奖工作,确保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组建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汇总和审定申报材料,制定评奖流程和办法,审核获奖名单及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构与智库评价研究室。
3.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建各奖项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各类奖项采取智库机构主动申报,工作人员实地调研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为大纲,从吸引力、管理力、影响力三方面对国内智库的咨政建言成果、学术成果和创新人才开展综合分析与评价,以期坚定并鼓励智库用真正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服务于政策决策。
四、申报事宜
1.申报主体
中国境内的各类智库机构。各智库机构结合“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选择申报“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中的相应奖项(可选择多项)参与评选。三大奖项的申报书详见附件。
2.申报范围
“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的申报范围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以智库名义在中国境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含内部发行),以及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得到中央或当地党委政府肯定性批示,进入决策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合作类成果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智库名义署名。
“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的申报范围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以智库名义在中国境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含内部发行)的学术研究类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合作类成果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智库名义署名。
“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的申报范围是各类智库的全职在岗工作人员,年龄不限(鼓励中青年人才申报),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人员应在学术、咨政、管理、外宣等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具有突出的表现;兼职、名誉类和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3.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逾期无效。
4.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选择申报相应奖项,如实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确保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有效,《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证明材料无法获取的情况,需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参评申报的有效性,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入选,均由主办方统一存档,不予退还。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含2份原件,2份复印件)及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E-mail:mengxiang@www.hogge1.com
附件:1.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奖申报书
2.中国智库学术成果奖申报书
3.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奖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