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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学习阐释教育家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4-15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4〕2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推进《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现开展吉林大学“学习阐释教育家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工作,争取产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申报人结合自身学科或工作领域,围绕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育家精神,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工作。

2.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3.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拟资助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经费1-2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四、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项目成果为专著的,须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至少有1项成果符合D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论文须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原则上发表成果须标注本项目资助。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准立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累计5万元及以上。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成果在重要报纸和主要媒体上发表并获得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五、申报办法

1.课题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原件一式3份。请务必保证电子版和纸版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命名规则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申请书/活页”。

2.《项目申请书》中项目执行期间按照2024年5月—2025年4月填写。

3.请于2024年4月2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5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hongxu@www.hogge1.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王洪旭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wanghongxu@www.hogge1.com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活页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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