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开放基金,以“开放、交流、合作”的原则,重点支持解决仿生科学与工程领域重要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难题等,并充分发挥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优势,其中优先支持在理论上有重要创新,解决本领域的瓶颈问题或较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二、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为:
1、面向国内外高校、研究院(非吉林大学),原则上要求211或985大学工作或中科院系统研究所,从事仿生科学与工程相关的科研人员。
2、课题组由课题组长、课题组成员组成。课题成员组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1人只能主持和参与共计2项项目,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课题组设组长一人,不支持无课题组成员的课题申报。项目参加人必须有实验室固定人员参加作为项目联系人。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凡有本实验室研究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请人须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否则需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意见表。
4、资助经费为5万/项。
5、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另外,发表SCI、EI收录论文2篇,要求吉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2)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2篇,要求吉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6、项目研究成果除须标注“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Opening Project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Bionic Engineer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外,应将“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The Key Laboratory of Bionic Engineer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否则项目研究成果不予认可。课题结束后,成果报告交实验室归档。
7、符合实验室以下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的课题均属于资助范围,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地面机械脱附减阻仿生理论与技术;
(2)仿生摩擦学和仿生材料;
(3)松软地面机械仿生行走理论与技术;
(4)生物生产及加工机械设计及仿生技术。
8、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吉林大学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作为申请单位之一。
9、申报项目的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为准。为规范项目管理,申报书中项目起止时间应填: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10、课题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实验室,计划任务书将作为课题今后结题的依据。
三、本次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10日,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统一报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告等)请从重点实验室网站中下载或联系人处索取。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095575/85095760-313
手机:13134319279
电子信箱:wujia@www.hogge1.com
联系人:吴佳
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