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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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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一所大学的精神旗帜。校歌,以艺术形式表达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理想和精神风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精神和文化的载体,也是体现学校特色、振奋精神、激励师生员工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的精神旗帜。一首脍炙人口的校歌,可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树立形象,远播声名。《吉林大学校歌》,是1996年建校50周年的时候创作的,2005年12月写入《吉林大学章程》。词作者是全国著名学者、诗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的作者、原吉林大学副校长、文学院名誉院长公木先生(张松如教授),曲作者是全国著名音乐家、中央歌舞剧院院长、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会长王世光先生。
   《吉林大学校歌》,概括了吉林大学发展壮大的历史,描绘了吉林大学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和宏伟目标,展现了吉大人的宽阔胸怀、豪迈气概和 

雄心壮志。我们的校歌中写到,“我们崛起在祖国的北疆”,为什么用“崛起”这个词,这是因为我们是1946年建校的,1952年成为党和人民政府布局在东北的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成为国家重点大学。除了革命战争烽火年代,我们真正的建设时间仅有10年。10年的时间我们就成为国家重点大学,屹立于全国名校前列。所以,我们用“崛起”是有着深刻意义的。
   “攀登科学高峰——我们的目标,造福人类社会——我们的方向”表明的是我们学校的理想和信念。
   “哺育英才的摇篮,探求知识的殿堂”表明了我们研究型大学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这与我们老校长匡亚明先生在1955年《吉林大学自然科学学报》发刊词中强调“我校要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思想”是相吻合的。
   “求实创新、励志图强、艰苦创业、奋发向上”充分表明了我们吉大人的精神状态。
   “跨越长江、跨越黄河、跨越太平洋”表明我们吉林大学是国际化的大学,我们崛起在祖国的北疆但我们不局限在祖国的北疆,我们要面向全国,面向全世界。
   “人比山高,脚比路长,跨越新世纪,去迎接轰响的红太阳”,表明了我们吉大火红的事业、火红的明天,表明了我们吉大人向往美好、追求卓越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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